三星电视购买第二天花屏,半年屏幕完全坏掉

2019-08-06 15:00 陈女士
投诉标题 三星电视购买第二天花屏,半年屏幕完全坏掉
投诉人 陈女士[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投诉品牌 三星
投诉时间 2019-08-06 投诉地区 山东省 -- 枣庄市 -- 滕州市
购买时间 2019-01-23 家电分类 电视及家庭影音
相关证据 有发票 是否过保 否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诉求   退货退款

投诉详情

        1、事实经过:2019年1月23日,本人在山东海达博伟电器有限公司(地址为: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善国北路沈庄北,税号为91370481MA3F64QC39)购买三星55寸液晶电视,价格是4800元整。购机第二天观看电视就发现屏幕花屏,不清晰,当时给三星的安装赵老师打电话,他说是我们家的网络的问题,给网络公司打电话网络公司说网络正常,是电视本身的问题,又致电赵老师,他让再观察几天,后来由于有事情不在家也就没再看电视。最近三个月也就是周末偶尔看看,就在2019年7月27日,周六上午12点左右,电视正常观看着就突然屏幕一闪就黑屏了,我当时立刻关闭电源并拔下电视的插销电源。然后拨打了博伟电器的售后服务电话,他们说给三星的售后工程师联系,让我也通过微信给三星售后的赵老师联系。我按赵老师的微信语音进行了规范操作,但是电视依然不能开机,赵老师当时就说是电视屏坏了,我说请尽快上门看一下,赵老师在下午3点10分到我家,按程序对电视的外观进行了观察,然后把电视后盖打开检查确定是显示屏坏了,需要更换屏幕。
        2、受损情况:电视机不能开机,屏幕完全坏掉
        3、与被投诉方沟通过程:电视机的显示屏在技术层面和价格层面占整个电视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电视屏幕坏了就等于电视报废了,尤其是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总共累计看了不到200个小时,半年的时间,所以我跟博伟和售后提出三点要求,第一,退货,第二,换货,第三,电视延保8年。但是经过多次电话沟通和去博伟电器商场的现场给他们的杨经理和赵主管面对面交涉,给出的结果都是和三星厂家沟通不能退不能换不能延保。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6条的第一条第八条,第56条的第条第六条第八条等,投诉山东海达博伟电器有限公司经营存在有严重质量问题的电视,以此充好,对电视机的产品做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购买,是一种不公平交易。管理和售后存在严重不合理,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到2019年8月1日,自称是三星厂家北京总部给我打电话,依然回复不能退换机或者延保。直到今天8月5日,山东海达博伟电器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的处理问题的态度和方法让我进一步对三星电视的质量失去信任,现在投诉山东海达博伟电器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把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电视投入市场,以次充好,虚假宣传,欺瞒消费者,出现问题,推诿掩盖,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恳请国家消费者协会尽快进行调查,督促商家给予退货退款,给消费者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结果。
厂家回复:

消费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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