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浦电视屏保修期内不保修

2019-08-05 14:15 解先生
投诉标题 飞利浦电视屏保修期内不保修
投诉人 解先生[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投诉品牌 飞利浦
投诉时间 2019-08-05 投诉地区 湖北省 -- 武汉市 -- 武昌区
购买时间 2016-11-11 家电分类 电视及家庭影音
相关证据 有发票 是否过保 否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诉求   按保修规定维修

投诉详情

        2019年7月2号,我购买的电视机无图像,厂家修好后,7月31号屏幕左上角发现裂纹,维修人员上门拍照后反映给厂家,回复是不保修。
        根据国家法规,屏保三年,我的电视机是在2016年11月11日购买的,在保修期内。厂家回复的理由是人为损坏,不保修。保修条例中有一句话是“保修服务只限于一般正常使用下有效”,一切人为损坏不保修。现在问题的焦点是问题是否出自人为损坏,根据谁举张谁举证的原则,如果厂家认为是用户人为损坏,就要证明用户损坏的证据。电视屏人为损坏肯定有损坏的痕迹,派人来调查即可取得证据。如果找不到证据,厂家就应该按照保修条例保修。如果一切归罪于人为损坏,厂家可免除一切责任,保修就成为一句空话。我的电视机肯定是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出现的问题,所以特投诉,希望厂家按规定保修。
厂家回复:

消费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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