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东刚买的电视三个月出现质量问题
2019-07-11 09:54
向先生
| 投诉标题 | 京东刚买的电视三个月出现质量问题 | ||
|---|---|---|---|
| 投诉人 | 向先生[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 投诉品牌 | TCL |
| 投诉时间 | 2019-07-11 | 投诉地区 | 湖南省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 购买时间 | 2018-11-12 | 家电分类 | 电视及家庭影音 |
| 相关证据 | 有发票 | 是否过保 | 否 |
| 投诉问题 | 质量问题 | 投诉诉求 | 换货 |
投诉详情
本人2018年11月12日于京东商城购买65寸tcl电视一台,2019年2月电视播放时出现黑屏特联系了京东卖家,卖家叫我打tcl全国联保电话。打厂家售后电话后,有一个师傅上门,说这个是屏裂无法维修叫我联系京东申请换货。于是我再次联系京东客服。申请维修换货,并按要求提供了图片,订单号,鉴定单,结果两天后客服却说我这个屏裂属于人为损坏,不在三包之内!!无法申请售后。。。在这里我表示强烈的不舒服。首先,对天发誓我和我的家人没有碰过电视,谁没事去碰电视也不存在不小心碰到。如是人为,我才懒得在这里找气受,该是自己的责任决不逃避。其次,电视购买才两三个月,外观完好,出现了质量问题仅凭你的嘴巴一张就说是人为损坏不在三包之内,逃避自己的责任,这不是典型店大欺客。说要我自己去找权威检测机构证明是电视自身的质量问题方可以换货。这不是要要我去证明我爸是我爸案例一样。在这里我只想问,tcL京东.这么大的公司平台,你们自己不能检测吗?要我一个平民去哪里找权威检测公司?同时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请问举证归我还是归经营者。国家的法律法规国家的三包政策不能抛之脑后。做人做事应该有所担当。企业公司也应如此。转眼一个多月就过去了无任何进展,自己力单势薄,选择发帖投诉,希望能借助贵平台讨个说法。
厂家回复:
消费者回复:
收藏
举报
延伸 · 阅读
- 2022-03-25美大集成灶燃气出火声音巨响
- 2021-07-27海信电视购买2年,主板坏,不保修
- 2021-07-09明日之星学生平板电脑电池鼓包
- 2021-05-14广州江科电子制造雅迪款快速充电器质量问题
- 2021-03-14京东购买耳机120天坏了,厂家发的残次品
- 2021-03-10康佳冰箱自燃
- 2021-03-01统帅冰箱2年内6i维修启动异响
- 2021-02-28容声冰箱买后一月内有质量问题
- 2021-02-04奥克斯公司处理质量问题无人
- 2020-11-10老板灶台防护功能缺陷
- 2020-09-09西门子出售严重质量问题烟机
- 2020-07-29电热水器洗澡时出冷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