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电视保修期内收费,要求退还

2019-06-25 17:00 韦女士
投诉标题 长虹电视保修期内收费,要求退还
投诉人 韦女士[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投诉品牌 长虹
投诉时间 2019-06-25 投诉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购买时间 2019-02-10 家电分类 电视及家庭影音
相关证据 有发票 是否过保 否
投诉问题 质量问题 投诉诉求   退回维修费250元并赔礼道歉

投诉详情

        2019年2月10日买的电视,4月13日黑屏,只有声音没有图像,保修说明第1条规定:本产品自安装之日起计算整机保修一年,显示屏及主要部件保修三年;第2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凡属产品本身质量引起的故障,享受免费维修服务。可4月20日维修送回后,维修人员说要收费300元,后讨价还价实收250元(有收据),这明显违反了保修条款,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
厂家回复:

消费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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