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欢乐液晶电视保修不按服务协议规定执行

2019-06-11 15:03 安女士
投诉标题 创维欢乐液晶电视保修不按服务协议规定执行
投诉人 安女士[系统已对姓名做处理] 投诉品牌 创维
投诉时间 2019-06-11 投诉地区 广东省 -- 深圳市
购买时间 2014-02-23 家电分类 电视及家庭影音
相关证据 有发票 是否过保 否
投诉问题 售后问题 投诉诉求   按服务协议规定执行

投诉详情

        创维欢乐液晶电视保修不按服务协议规定执行。我于2014年2月份买了一台创维55E780U型号的液晶电视,当时的购买价格为7399元, 随后又花费1088元购买了为期五年的欢乐保延保服务。在这五年期间,电视机维修了四次以上,并且还返厂维修过。今年1月电视机又坏了,经创维售后服务人员上门检查是显示屏坏了。依照欢乐保延保服务协议,维修三次以上,第四次维修时就应该给消费者更换不高于原购买价格的类似功能或更高功能的电视,欢乐保售后服务人员答应给我更换电视机,给我推荐了几款型号的电视,分别是55V955V8E55G755G6B,这几款电视无论是目前的市场销售价格还是产品功能及能效等级均低于我原来购买的55E780U,出于以上原因,消费者表示无法接受创维欢乐保售后服务人员推荐更换的电视型号,这之后售后服务人员即不再理会消费者。希望创维公司能依照延保服务协议的规定给消费者一个合理的处理方案。
厂家回复:

消费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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