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70:食品相关产品的执行标准需要备案么?

2020-09-25 15:08 薛强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
  回答:
  2020年7月31日起,《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为期一个月。那么,食品相关产品的执行标准是否需要备案呢?
  在办法第九条(质量安全合格承诺)中,有如下规定:
  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及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在严格执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生产和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质量安全合格承诺内容至少包括:
  (一)食品相关产品名称;
  (二)生产者或销售者信息(名称、负责人、产地、联系方式、紧急联系信息);
  (三)生产或销售的食品相关产品类别;
  (四)产品标识和执行标准;
  (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六)承诺声明;
  (七)其他相关信息。
  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食品相关产品根据风险高低实行不同的监管方式。对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等具有较高风险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生产许可和证后监督检查,按照国家有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规定执行。对未实施事前许可的食品相关产品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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