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63:怎样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标的企业标准?

2020-09-25 15:08 薛强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
  回答:
  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国家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企业标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标准的情形呢,只有对症下药,才便于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法。
  一般来讲,企业制定的企业标准低于推荐性标准,不外乎以下三种原因:
  一、投入问题
  企业在提高标准水平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测试试验和研发投入,特别是创制具有核心技术的标准时。而政府对标准化工作的投入相对有限,远不足以满足企业在标准创新方面的资金需求。因此,当企业时刻面临生存的压力时(特别是在2020年),由于无法在短期内看到显著回报,自然不愿在标准研制方面投入足够的资金。中小微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尤为突出。
  二、人才匮乏
  在很多企业内,标准化管理人员不论在职称评定还是薪酬待遇上都不占优势,一些中小企业甚至没有设立专门的标准化部门,专职从事标准化管理的人员数量也较少。这样很难吸引到又懂标准化又懂专业又懂外语的国际标准化复合型人才,也就影响了企业高水平标准的研制。
  三、趋利避害
  随着备案制的取消,监管方式从事前转为事中事后,也给了一些企业可趁之机。部分企业在编制企业标准时,仅仅满足于不低于强制性标准的技术要求,缺乏提高标准水平的动力和压力,使得编制的企业标准水平偏低。在监督检查中甚至出现过这样的情况,企业标准设定的指标很低,但从检验结果推断企业对产品质量较为重视,技术水平较高,却故意降低企业标准要求,自我降低企业质量责任,以减少由于产品质量不符合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而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的风险。这种“过度谦虚”的情况甚至在某知名品牌中都出现过(这里就不点名了)。
  相应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鼓励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
  一、政策引导
  鼓励各有关部门和地方制定支持标准化的税收金融政策,而不仅仅是财政补贴。可参见《问题35:为什么要推动标准融资增信?》(企标50问第一版,可关注公众号“老薛话标准”后输入50获取)
  二、借助“外脑”
  支持标准化服务业作为产业发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标准化服务。可参见《问题36:标准化服务业的产业化之路该如何走?》(企标50问第一版)
  三、市场调节
  让消费者“用脚投票”,对高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营造“生产看领跑,消费选领跑”的氛围。可参见《问题13:企业标准“领跑者”对企业有哪些好处?》(企标50问第一版);对低于推荐性标准的企业标准,通过“明示”等强制性要求保障消费者获得知情权,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购买质量指标低于推荐性标准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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