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22:为什么说“制度建设”是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的重中之

2020-09-25 15:04 薛强 中国消费者投诉网
  回答:
  为落实“领跑者”制度,鼓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中,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机制、推动第三方发布榜单等一系列措施,深入推进“领跑者”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见《企业标准管理常见50问之问题16:为什么2019年可以看做企业标准“领跑者”的“夯实基础年”?》)。但在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有待提高之处,需要在2020年继续加强工作机制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推动“领跑者”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部分企业公开高水平标准的意愿有待提高。企业自我声明公开的标准代表了企业向消费者和市场做出的质量硬承诺,一旦违反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为了规避风险,一部分企业选择不在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还有一部分企业在平台上公开产品功能和性能指标时,更倾向选择公开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即使声明公开自主制定的企业标准,大部分指标数值也是与国家标准中的指标值相同,甚至个别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还要低于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二是各重点领域的评价规范有待标准化。随着领跑者重点领域的扩大与增加,评估流程及评价指标需要进一步规范和统一,以保证评估过程的公正性和评估结果的合理性。
  三是各方的参与程度有待加强。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离不开各地方、各行业部门的支持和参与,一是要在遴选重点领域、选择评估方案等重点环节通过专家委员会等方式调动和发挥各方的积极性,丰富参与形式;二是将推动“领跑者”工作成效纳入地方质量工作综合评价。
  四是激励政策上要有创新和突破。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中激励政策尚需进一步细化,特别是财税、金融政策。
  五是动态调整机制要逐步完善。对“领跑者”企业和评估机构(专家)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出现严重违规情况的企业和评估机构(专家)要建立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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