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公布2020年度虚假违法广告十大案例

2021-02-26 09:31 网站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擅自发布医疗广告、在发布的广告中随意使用“最大”“最好”“顶级”等绝对化用语、为推销期刊,在小学校园内开展广告活动、明明不是名牌小学学区房,却偏偏在广告中宣传“某某名牌学校护航小区业主成才之路”……为了警示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增强社会公众识别防范互联网虚假违法广告能力,1月15日上午,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虚假违法广告十大典型案例。

一:连云港微部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利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赣榆部落”账号,于2019年5月分别为某公司发布“不用等房产证,凭购房合同孩子就能直接入学”等为入住者办理入学承诺内容的广告及“海头最大的,也是地段最好的小区,126㎡实用三居室”等使用绝对化用语、没有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内容的广告;2019年6月为某公司发布“蓝莓可以防止脑神经老化、保护视力、强心、抗癌、增强人体免疫等”等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的广告;2019年6月为某理发店发布含有“只为您提供最舒适、最优雅的环境。让您坐在位置上,感受到是最优秀的理发师、最舒适的环境”等使用绝对化用语内容的广告,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2月份被赣榆区市场监管局处以没收广告费8077.5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东海县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吸引眼球,在公司网站上宣传使用“顶尖技术,引领现代厨房健康革命,顶尖技术.专利净水器”等用语,全方位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等进行宣传推广。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的规定,在2020年8月份被东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1.5万元。

三:连云港市宏顺造船厂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5年12月委托一电话推销员在阿里巴巴平台上建立网站,在该网站的宣传网页上设计制作含有“旅游景点的最佳选择”、“质量最好的渔船”绝对化用语内容的广告。当事人于2015年12月发布上述广告内容,并于2019年10月9日删除上述含有绝对化用语内容的广告,期间广告内容未修改。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5月被赣榆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连云港好莱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19年12月5日在京东平台自己的店铺内上架消毒产品“排毒养宫丸”,并在“排毒养宫丸”的搜索关键词中使用“清宫丸女性私处护理”等用语,并在商品介绍页面中使用“常见症状及使用疗程”、“白带异常外阴瘙痒”等用语。当事人所销售的“排毒养宫丸”在2020年3月30日因被京东平台自动检测系统发现存在广告违法行为而下架。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 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在2020年4月被灌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1.8万元。

五:灌云县博爱医院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的情况下,在医院墙体、西侧雨棚宣传栏、东侧宣传栏,医院大厅发布“灌云博爱医院 骨伤微创专家”等医疗广告、磁共振仪器等医疗器械广告,并在磁共振仪器的宣传介绍中使用“国产磁共振第一品牌”的宣传用语,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6月被灌云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同时处罚款2万元。

六:连云港敏迅文化用品销售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广告案

当事人为了推销其代理的凤凰出版传媒集团出版的期刊,自2015年至2020年期间,在赣榆区部分小学校园内发放订阅表彩页,订阅表彩页中含有内容简介、赠送礼品及有关刊物的简单介绍等广告内容。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但公益广告除外”的规定,在2020年11月被赣榆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七:连云港美缔整形美容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的微信公众号链接展示的文章内容及照片为真人案例展示对比。经查,上述真人案例由当事人的真实案例及网络寻找的素材组成;当事人的网站在“医生团队”页面,显示有四名医生简介,分别通过照片、文字形式展示介绍医师张某某:“张某某医师从事美容临床工作数年,扎实的理论基础、精湛的技艺、深厚的艺术素养,成功为众多求美者实施美容手术。”经查,张某某并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实为护士身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8月被海州区市场监管局处罚款2.4万元的行政处罚。

八:海州区紫云社区三元牛奶海昌路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2014年,当事人成为江苏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的江苏省连云港市市区及东海县、赣榆区经销代理商。为了打开市场经销渠道及产品推广,于2015年12月22日,与江苏三元双宝乳业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使用该公司互联网网站对当事人经销的牛奶进行推广宣传,并约定发布违法信息造成后果的,由海州区紫云社区三元牛奶海昌路店全部承担。2019年8月份,当事人对所代理经销的“原味酸奶”、“高钙酸奶”、“茯苓酸奶”在网站上使用“增强食欲、改善消化功能、缓解胃病、高血压、便秘功能,能促进新陈代谢、美容护肤、抗癌、抗衰老增强人体免疫功能、起到预防疾病、延缓衰老和美容作用”等医疗用语进行广告宣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9月连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万元。

九:连云港融侨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开发“恒泰悦珑府”房地产项目时,为了增加卖点、扩大影响、提高销售量,制作标有“学区已定恭喜恒泰小区业主 苍梧小学/东港中学两大名牌学校 护航恒泰小区业主成才之路”、“恭喜恒泰小区业主! 苍梧小学、东港中学来咯!!!”、“顶级名牌学校坐镇,价值一路飙升”等内容的广告。经连云区教育局查证,当事人开发上述房地产项目小区业主的学区无苍梧小学、东港中学,也无苍梧小学、东港中学项目在建、立项和规划,上述情况不实。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在2020年10月被连云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罚款12万元。

十:东海县牛山叫了个炸鸡店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于2020年1月份至被查处之日,为便于经营,联系广告公司制作了一个简易的店招“叫了个鸡”进行店铺宣传。然而,当事人的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和“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并于2020年4月被东海县市场监管局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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